中国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 - 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董事会,这是一个由所有股东组成的非常设机构,以表达公司的运营计划,这是每家公司的必要机构。根据“中国法”,所有股东必须维护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行使任何形式的损害或滥用股东权利。
股东委员会的职能和权力
中国公司法规定,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后股东的职责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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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公司的运营原则和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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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和替换董事并决定董事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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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和更换股东代表指定的监事决定监事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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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并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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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或监督报告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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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并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决策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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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并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并制定损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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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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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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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股东以外的股东转让出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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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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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公司章程。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机构 - 董事会/执行董事
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机构是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它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的,用于执行公司业务的内部实施并作为常设机构。商业中国在确保通过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程序的外国企业家充分了解在中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先决条件和条件方面更加努力。
董事会权力
中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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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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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股东大会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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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公司的业务计划和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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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决策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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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和补偿和损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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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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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和解除合同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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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公司内部管理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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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或解雇公司经理(总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任命或解雇公司的副经理和财务总监,并决定其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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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公司的主要管理制度。
监事会或监事会的职能和权力
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过程中,监事会或监事会行使的所有职权和权力包括:
一世。
检查公司的财务状况。
II。
监督在执行公司职责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董事和经理的所有行为。
III。
如果发现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了公司的利益,董事和经理应被要求予以纠正。
IV。
开展临时股东大会。
V.
公司章程规定的所有其他职能和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