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根据中国法律开始取消和清算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并且不遗漏任何违法行为?外国投资者需要了解一些规定吗? Business China列出了有关中国外商独资企业取消和清算的五项法规。
(1)中国外商独资企业的清算期限
企业清算的起始日期为中国外商独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经营期限届满的日期,或者企业审批机关批准企业解散的日期,或者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机构规定的日期。终止企业合同。企业清算期限自清算开始之日起至向企业审批机关提交清算报告之日,不得超过180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清算期限的,清算委员会应当在清算期满前15日内向原企业审批机关申请。延长期不得超过90天。
(2)中国外商独资企业清算委员会
清算开始后15日内,企业董事会应组织成立由至少3人组成的清算委员会,其成员一般由董事选出,并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和律师服务。采用。清算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整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2.向未知债权人宣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知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企业未履行的义务;
4.提供财产评估和计算的基础;
5.结清所有税;
6.收回应付但未支付股东的资金;
7.排除索赔和债务;
8.企业偿还债务后,处理剩余财产。
9.代表企业回复并提起诉讼。
(3)中国外商独资企业的清算通知和公告
企业审批机关,企业主管部门,海关,外汇管理机关,工商登记机关,税务机关,企业开户银行等有关单位应当自清算开始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审批机关,企业主管部门,税务机关,企业开户银行等。企业拥有国有资产,也必须通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此外,在清算委员会成立之日起10日内,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在成立之日起60日内,在一份全国性报纸上公告至少两次。还有一家当地省市报。第一份公告应在清算委员会成立之日起10日内公布。
(4)清算财产的分配
企业和中外投资者必须合法分配清算财产,不得随意处置。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清算财产在用于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包括管理,出售和分配清算财产所需的费用以及公告所需的费用,诉讼费用)。 ,仲裁和其他)优先。
1.Staff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国家税收。
3.其他债务。
企业支付清算费用并偿还全部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投资者的实际缴纳率分配;但是,除了法律法规以及合同和章程另有规定的情况外。此外,应注意的是,对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如抵押和质押),债权人有权对这种担保给予优先赔偿。清算期间,如果发现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清算委员会应当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公告,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法律规定处理。破产清算条例。
(5)中国外商独资企业的清算终止
完成上述财产清算后,清算委员会将在董事会确认后提交清算报告并提交企业审批机关备案。清算报告提交企业审批机关之日起10日内,清算委员会必须分别向税务机关和海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在办理手续后10日内办理清算委员会办理。注册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并取消。同时,必须在全国报纸和一家地方省市报上宣布终止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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