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税务专业服务监督条例(试行)”,自9月1日起实施。根据规定,税务机关应对税务代理机构进行行政登记管理,未经行政登记不得使用“税务机关”名称,不得享受税务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措施规定,税务机关应当管理税务相关专业服务机构和税务服务人员的实名制,依靠申请制度,建立税务相关专业服务管理信息数据库,通过收集信息,然后建立税务相关专业服务机构和从事税务服务分类管理的人员。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税务相关专业服务机构及其税务人员,税务机关将根据案件的严重程度采取纠正措施或以访谈为主要监管对象。我们应该降低信用等级或进入信用记录,暂停或接受或拒绝接受其代理商的税务相关业务,纳入税务相关服务,打破信托清单,公布,并推送到社会信用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