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或外商独资企业)时,您需要为您的业务选择合适的监事或监事会。
为防止董事会和管理人员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必要选举专门的监督机构或监事会代表股东行使监督职能。
主管或SUPERV isors 董事会 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少数股东或小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一至两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主管的任期是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监事或监事会的法律责任 监事会是监督的主要形式。为了完成监督职能,监事会不仅要监督会计,还要进行业务监督。
监事,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检查公司的财务状况;
- 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能的行为;
- 对撤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采取纠正措施;
- 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 向股东大会提交议案;
- 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的;
-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